前几天网上刚发布了首张黑洞照片,在网上都快传疯了。但这个时候竟然有公司宣称他们拥有版权,消息一出来引发了全网哗然,究竟是怎样逆天的公司可以独享这张“人类智慧结晶”呢?到底哪些作品有着作权,哪些作品的使用应当付费?今天快创通就带大家捋一捋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哪些作品享有着作权?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着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拥有着作权作品的主要类型: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一张黑洞照片引发的“知识产权黑洞”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图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着作权法》第五条规定, 不享有着作权保护的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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