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在小编下面提到的条例中,就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情况下使用,不向其支付报酬,只需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费使用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呢?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最后,图图想告诉大家的是,关于这次事件涉及的“黑洞”美照,图片发布方ESO(欧洲南方天文台)发声明称:“这张图片(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的版权归属于视界望远镜合作项目(EHT),我们ESO就是隶属于EHT。因此,这些图片可以免费使用,且只要正确地写明了图片的来源,这些图片也可以用作商业用途。”
  国家版权局也发表声明指出“各图片公司不得滥用权利”,并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最终希望“剑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顺利,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规范。
  以上就是快创通小编为您整理的可以在著作人没有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希望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知识产权方面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您可以直接在我们的网站——快创通网页上进行在线联系,我们为您更加详细的介绍。我们致力为企业规避风险,节约成本,节省时间。我们在同行业有良好的口碑,夯实的底蕴,任何关于公司注册、商标注册、记账报税等服务项目,欢迎咨询。对比每天到处跑,还是在家等执照好!希望以上内容可以给大家提供到帮助,祝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