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创通今天整理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有关问题,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2013年12月28日,通过了我国《公司法》的第三次修正案,确认了公司认缴制度,即公司的登记制度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了最低资本额的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修正引入的资本认缴制,这是我国公司资本登记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反映了更加自由化、激励股东创业的资本制度政策,股东的出资责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怎么来区分实缴与认缴呢?举个例子:
  以前注册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就要到银行去开一个验资户 ,然后把100万存到这个户上,银行就给你开验资报告 ,然后拿这个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这就是注册资本实缴制 。
  注册资本认缴制指的是:注册个100万的公司,不需要到银行开户,也不需要把这100万存到银行,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就可以了,这100万不用马上交,在公司章程规定分3、6、10或20年缴清,股东按章程记载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履行出资责任就可以了。
  二、认缴制股东的出资形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改变
  1、货币
  货币是最受欢迎、最争议的出资形式,又是最紧缺的资源。对此,新公司法改变是删除了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
  2、实物
  实物也是比较重要的出资形式,在实践中也是很普遍的,用于出资的实物价值需要评估,具体由出资股东协商确定。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着作权。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已经写到公司法里,法律上没有障碍,只要是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是可以作为一种出资形式的。
  4、土地使用权
  对于绝大多数公司来讲,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资产。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允许买卖的,只允许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作为一种出资形式,是土地的使用权出资,而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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